《河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(2024年版)》印发
2024年12月13日 10:42:05
人气: 14633
来源: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
关于印发《河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(2024年版)》的通知
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、发展和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农业农村局、商务局、市场监管局,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相关主管部门,郑州海关各隶属海关:
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6部委印发的《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(2023年版)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28号),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《河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》(豫政办〔2023〕5号)有关要求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了《河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(2024年版)》,经省政府同意,现予印发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对列入本清单的新污染物,要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采取禁止、限制、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。各级生态环境、发展改革、工业和信息化、农业农村、商务、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以及海关,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新污染物的管控、治理。本清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。
河南省生态环境厅
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河南省农业农村厅
河南省商务厅
河南省币场监督管理局
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
2024年10月22日
关键词:
新污染物,微塑料
全年征稿/资讯合作
联系邮箱:hbzhan@vip.qq.com
- 版权与免责声明
- 1、凡本网注明"来源:环保在线"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环保在线,转载请必须注明环保在线,https://www.hbzhan.com。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- 2、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、技术文章、资料下载等内容,如涉及侵权、违规遭投诉的,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,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。
- 3、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
- 4、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